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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
2點32分
一封讓我震驚的簡訊
7點多
反射性動作打開手機
發現有一封簡訊
內容讓我從睡夢中驚醒
"姊姊 幫我忙 "
是實習期間曾經負責的個案
二話不說趕緊回撥
但被掛斷了
回傳簡訊後
再打一次
一樣被掛斷
很擔心
轉寄給個督老師
我已經忘了今天是星期天
真糟糕
又是假日
打了快10通
還好她回我了
也比較放心她沒事
明明
社工不應該將自己的電話給案家
那時家訪並沒有設隱藏
可能是那段時間被記下來吧
是什麼讓她打電話求助
我想她當時應該也是很害怕的
糟糕的是
我竟然沒能第一時間給予幫助
但
坦若我當時還沒睡覺
我又能做些什麼?
我又有什麼資格?
是越界了吧?
很納悶
孩子在半夜遭受家暴
難道左鄰右舍都沒發現嗎?
為什麼沒有人幫忙通報?
有時
站在個案的角度
會發現一些實務與理論的衝突
該如何做判斷才是正確的?
還好並沒有什麼事
要是出了什麼事
我是不是也要負責?
角色的不同
到底應該怎麼做
會不會越界
對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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