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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

2點32分

一封讓我震驚的簡訊





7點多

反射性動作打開手機

發現有一封簡訊

內容讓我從睡夢中驚醒

"姊姊 幫我忙 "

是實習期間曾經負責的個案

二話不說趕緊回撥

但被掛斷了

回傳簡訊後

再打一次

一樣被掛斷

很擔心

轉寄給個督老師

我已經忘了今天是星期天

真糟糕

又是假日

打了快10通

還好她回我了

也比較放心她沒事





明明

社工不應該將自己的電話給案家

那時家訪並沒有設隱藏

可能是那段時間被記下來吧





是什麼讓她打電話求助

我想她當時應該也是很害怕的

糟糕的是

我竟然沒能第一時間給予幫助



坦若我當時還沒睡覺

我又能做些什麼?

我又有什麼資格?

是越界了吧?





很納悶

孩子在半夜遭受家暴

難道左鄰右舍都沒發現嗎?

為什麼沒有人幫忙通報?





有時

站在個案的角度

會發現一些實務與理論的衝突

該如何做判斷才是正確的?





還好並沒有什麼事

要是出了什麼事

我是不是也要負責?





角色的不同

到底應該怎麼做

會不會越界

對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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